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请在6月底前完成!

日期: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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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正在进行时!在这里提醒大家,个税2019年度汇算办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概括来说就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94号公告对2019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几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全年加总汇算后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我们可以用一个公式来表示。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2019年已预缴税额



       小贴士

       “收入”和“收入额”,是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中的专业名词。

       “收入”,通俗讲即毛收入,也就是常说的税前收入,不是您实际拿到手的钱。

       “收入额”,是计算税款过程中的一个名词。依据税法,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部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我们来具体算一算。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2019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无需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包括以下几类:

       一类是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办理的义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44号(以下简称《公告》))第二条第一项所列的,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二条第二项所列的,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

       第二类是《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如何办理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请在6月底前完成!

       自己办:

       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以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推荐您使用该方式,并根据软件提示和引导完成申报。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获得退税时间相对更快,缴税更加便捷,还可以随时关注本人的申报、退税(补税)进度。

       具体办理操作可以阅读下文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到底该怎么做?有操作指南呦!

       如果您不方便网上办理,也可以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或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邮寄至指定的税务机关。

       单位办:

       请任职受雇单位(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纳税人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需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同时补充提供2019年度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请人办:

       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明确双方对权利、责任和义务。

       说明:

       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代为办理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者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以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退税办理的“五个提醒”

       第一个提醒:请您仔细核对填报信息,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个提醒:为了保障纳税人错峰有序办理年度汇算,建议您尽量在税务机关与单位约定的时间段办理年度汇算。对于已经提交的退税申请,税务、国库等部门正在依法抓紧处理,请耐心等待。

       第三个提醒:  为避免税款不能及时、准确退付,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以便及时收到退税。

       退税使用的银行卡,建议您选择一类银行卡,若选择二类三类卡存在退税失败风险。您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或到银行网点查询您的银行卡是否属于一类卡。同时,请确保退税账户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账户挂失、未激活、注销等均会造成退税不成功。

       第四个提醒:  切勿轻信非官方或非专业人士的退税“秘笈”。

       在您进行年度汇算的过程中,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并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年度汇算“秘笈”,以免您上当受骗,对您造成不良影响。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个提醒: 税务机关不会因为退税,通过非官方办税终端或渠道向您索要银行账户和密码信息。


办理年度汇算补税需注意什么?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