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请在6月3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日期: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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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正在进行时!在这里提醒大家,个税2019年度汇算办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情形,分为退税、补税两类。

       一类是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从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只要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报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

       另一类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2019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二、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无需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纳税人包括以下几类:

       一类是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办理的义务。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第二条第一项所列的,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公告》第 二条第二项所列的,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依据94号财税公告,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

       第二类是《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三、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四、纳税人如何办理年度汇算退税、补税?

       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则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为避免税款不能及时、准确退付,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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